各学院:
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,推进教学建设和改革,不断提升教学质量,彰显高水平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,学校修订了出台了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》(校政文﹝2021﹞2号),根据章程学校决定成立新一届教学工作委员。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将在校长领导下,对我校专业建设、教学改革、教学管理、教学研究与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,对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和监督考核。现将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条件
(一)学术道德优良,在教师中有较高威信。
(二)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,学术水平高,教学管理经验丰富。
(三)责任心强,办事公正。
(四)熟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律,热爱教书育人事业。
(五)教学水平高,管理经验丰富,在教学实践、教学研究、教学改革或教学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业绩。
二、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选聘办法
(一)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各学院和教务处提名推荐,经主任委员初审确定名单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。
(二)根据具体业务需要,教学工作委员会可特聘校内相关职能部门、学院人员以及校外专家和学生代表临时召开会议,处理有关事务。
(三)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为3年。
请各学院于1月12日18点前将推荐名单(2名)按附表格式报教务处林丙臣处。
附件: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推荐表.docx
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委员办公室
2021年1月10日